随着科技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到新境界。根据形势需要,为加大力度引进国外优秀人才智力,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和支撑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和管理,在2006年《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基础上,教育部重新制定了《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基地5年进行一次周期性评估,评估工作由“111专委会”或委托第三方专家组进行,对于未通过评估的“111基地”将被要求整改或淘汰。对建设成效显著、验收结果良好的“111基地”可继续滚动支持5年。
“111计划”自2006年开始实施,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研究机构或世界一流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名海外顶级学术大师以及一大批学术骨干,配备一批国内优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以下简称“111基地”),努力创造具有国际影响的科技成果,提升学科的国际竞争力,提高中国高等院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以推进我国高等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
新《办法》下发后,原《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支持范围与条件
“111计划”遴选范围包括中央高校和地方高等学校。
具体申报资格与申报数量由年度实施方案确定。
申请本计划的“111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科基础
依托学科应为国内一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有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
2.人员构成
应聘请10名以上海外人才团队,其中包括:1名以上国际一流学术大师,5名以上高水平学术骨干;或成建制10人以上国际一流海外团队。
国内人才团队10人以上,其中包括5人以上优秀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拔尖人才。
3.人员条件
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研究机构任职或受聘于世界一流学科的教学科研岗位,与本学科有良好的合作研究基础。
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对中国友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国际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诺贝尔奖获得者可适当放宽),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国际学术大师应为外国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或国际公认的一流专家学者,其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
海外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国内工作时间:国际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海外学术骨干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保持有1名以上海外学术骨干长期在基地工作。
国内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科研骨干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两院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人才计划获得者应占有一定比例。
两个“111基地”不得引进同一名国际学术大师。
申报、评审及立项
高等学校按照年度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以学校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核定的申报名额、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组织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申请书》、并与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111计划”管理办公室。
“111计划”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的评审工作。项目评审程序为:
1.“111计划”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凡审查不合格者将不予受理;
2.组织本领域同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
3.组织“111专委会”进行会议评审,对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填写评审意见表;
4.“111计划”管理办公室汇总专家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制定年度支持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5.根据领导小组审批结果,公布“111计划”年度项目立项名单和资助经费额度。
予以立项的“111基地”依托高校须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并组织专家组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后的任务书和论证报告作为中期绩效检查和验收的依据。
组织管理与验收评估
“111基地”一个建设周期为5年,每个基地须从建设期首年度开始建立年度进展报告制度,每年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将进展报告报送“111计划”管理办公室。
予以立项的“111基地”根据计划任务书的要求,须持续提升引进国外人才层次和水平,自主开展合作研究,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联合培养博士生力度,积极争取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引领和支撑一流学科建设。
“111基地”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基地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具有较强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111基地”实行“开放、流动、协同、共享”的运行机制。
“111基地”实行中期绩效检查制度,对立项建设后满3年的基地进行中期绩效检查。对中期绩效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求予以整改或中止建设:
对明显未达到引智计划要求、难以完成预期目标的;
保障条件不能落实,无法按原建设方案实施的;
其他因人为因素严重影响基地正常建设的。
中期绩效检查委托“111专委会”进行,采取现场检查的办法,检查包括海外人才引进、重点工作进展、学校保障措施、基地管理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并形成中期绩效检查报告。
对基地负责人调离的,其所在高等学校应在负责人调离后3个月内向“111计划”管理办公室提交负责人调整意见,经管理办公室同意后予以调整。
“111基地”首个5年建设期结束后,由“111计划”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111基地”所在高校应按相关通知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验收申请报告》报“111计划”管理办公室。
“111计划”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111基地”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程序包括:听取基地主任和依托高校的建设汇报,审核验收材料,考察研究平台和建设成效,对照任务书确定的建设目标,重点对引进海外人才和国际化团队建设、创新能力和国际学术影响力、学科提升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建设管理和开放共享、高水平国际合作等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
对“111基地”建立滚动支持机制,对建设成效显著、验收结果良好的“111基地” 可继续滚动支持5年。
“111基地”须参加5年一次的周期性评估,评估工作由“111专委会”或委托第三方专家组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估内容包括学科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合作研究与协同创新水平、国际化团队建设和青年拔尖人才引进、管理运行和开放共享等,对通过评估的基地保留名称继续开放运行,对于未通过评估的“111基地”要求整改或淘汰。
“111基地”要积极探索实质性、高水平、可持续的协同合作机制,推进机构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模式,积极承担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世界一流国际学术期刊建设等项目,鼓励基地人员在国际重要学术组织任职,不断提高国际合作的层次与水平。
“111基地”经费支持人员所发表的相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及成果报道等,均须标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资助”(Supported by the 111 Project)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111基地”要建立国际一流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国际化动态信息网站,营造创新引领、追求卓越的文化氛围。
建设经费与使用管理
“111基地”建设期间可获得专项经费支持,专项经费由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依托单位共同筹措。
国家专项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聘请外国专家经费相关办法和规定执行,依托单位应保障“111基地”建设经费投入,规范使用、提高效益,接受监督检查。
高校配套经费除补充聘请外国专家费用不足部分外,还可用于:
1.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人员费、助研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
2.“111基地”配备的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需费用;
3.“111基地”召开相关国际学术会议及其他与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相关的费用。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教技〔2006〕4号)同时废止。
有关高等学校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校“111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本办法由“111计划”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解读
2015年11月,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性跨越。这项工作被高教界简称为“双一流”建设。
对于网络上流传出“‘双一流’大学建设拟定名单”这一热点话题,今年10月,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曾回应:“教育部从未发布过‘双一流’名单,公众勿轻信谣言。目前教育部正与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争取尽早出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则表示,“双一流”是在“211”工程“985”工程的成绩和经验基础上进行的一种整合和继承性推进。
双一流战略下的四类高校标准
第一类
拥有多个国内领先、国际前沿高水平学科的大学,要在多领域建设一流学科,形成一批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一流学科,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或前列。
这一类是定位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大学。因为要求学校要“拥有多个国内领先、国际前沿高水平学科”,已经进入985工程的北大、清华之类的综合性大学,和已经进入985工程建设高校的部分覆盖领域较宽的高水平特色型大学可以定位在这一类。
第二类
拥有若干处于国内前列、在国际同类院校中居于优势地位的高水平学科的大学,要围绕主干学科,强化办学特色,建设若干一流学科,扩大国际影响力,带动学校进入世界同类高校前列。
这一类是定位在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冲击“特色型”世界一流大学的大学。如果说第一类主要是对综合型大学说的,这一类就是对综合实力较强的特色型大学说的。目前已经进入985工程的部分综合型大学、大部分特色型大学,以及一部分211工程大学,都可以定位在这一类。
第三类
第三类拥有某一高水平学科的大学,要突出学科优势,提升学科水平,进入该学科领域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
这一类是定位在建设世界一流学科的大学。主要覆盖的是办学特色明显、总体规模较小、没有形成特色学科集群的大学。个别985高校(冲击不上第二类的)、很多211高校,以及一些在以前的211工程建设中的因为地域平衡等原因没能进入的较高水平的特色型高校都可以定位在这一类。
第四类
这类高校,是国务院《方案》里没有提的第四类,即“没有某一高水平学科”的按部就班办学的高校。
不是所有高校都能去争创世界一流,认清自己的定位,在自己的办学领域、办学地域,有所作为,力所能及地培养出经济社会发展和当地发展需要的人才,这类学校的办学使命也就大致达到了。
建设“双一流”大学,必须先在学科建设上下工夫,对于第一类大学而言,就是要拥有多个国内领先、国际前沿高水平学科;对于二类大学而言,就是拥有若干处于国内前列、在国际同类院校中居于优势地位的高水平学科;对于第三类而言,就是拥有某一高水平学科的大学。
而“111计划”正是着眼于学科建设,以此说来,虽有差异,但方向和目标是一致的。
“111基地”以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项目的形式实施,按照“统筹规划、服务需求、科教融合、择优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每一个“111计划”引智基地的建设周期为5年,每年度支持经费不低于180万元。该项目原遴选范围为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国务院侨办、中科院等所属“211工程”和“985工程”的中央部属高校,2016年首次面向全国地方高等院校开放。
自该项目实施以来,遴选范围都是已进入“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府以及部分相对有实力的“211重点建设高校”。
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0-2号 联系电话:0631-5894088 邮箱:whkjfwy@126.com
Copyright © 威海市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23517号 鲁公网安备37100302000297号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0-2号
联系电话:0631-5894088
邮箱:whkjfwy@126.com
Copyright © 威海市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23517号 鲁公网安备371003020002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