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更多关注 联系我们

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1-05-18

各有关单位、科技企业: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是同行专家对科技成果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方面做出的客观评价结论,是申报各类科技奖励的必要前提,是成果转化应用的有力证明。

为了更好地服务科技型企业和科研工作者,促进科技成果评价的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科技部《科学技术评价办法》、《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威海市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制定了《威海市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现将科技成果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申请时间:根据申请单位意愿,随时申请

评价时间:相关材料完备后10-20个工作日

二、评价方法

科技成果评价工作采取会议形式进行。由协会遴选专家成立评价咨询专家组,评价意见须经评价咨询专家组全体通过。

三、评价流程

1、提出科技成果评价申请;

2、对科技成果评价项目进行调研研判,判断评价委托方提出的评价要求能否实现。

3、签订《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合同》;

4、编制、装订科技成果评价资料;

5、成果评价资料,由协会组织人员对评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6、根据科技成果技术领域,组织评价专家召开相关领域的科技成果评价会议,经项目汇报、专家质询、讨论评价意见、评价咨询专家组通过评价意见,形成《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四、评价条件

1、技术资料齐全,包括研究或研制报告、实验或测试报告、必要的技术文件等;

2、具有查新报告(一年内),查新单位必须是经批准认定的科技情报、信息单位;

3、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序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五、评价所需材料

1、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附件1);

2、研制报告。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已推广应用及取得的效益情况,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的意义、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3、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项目研发生产过程中记录的数据报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4、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

6、缴纳税务证明或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7、用户应用证明或者销售合同;

8、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9、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10、由有资质的查新单位出具的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11、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立项的项目证书或结题证书等;

12、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威海市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  

联系人:王新路  0631-5894088  15069441166

 

 

附件:1. 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doc

 

威海市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

2021年5月12日


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0-2号  联系电话:0631-5894088  邮箱:whkjfwy@126.com

Copyright © 威海市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23517号 鲁公网安备37100302000297号

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0-2号

联系电话:0631-5894088

邮箱:whkjfwy@126.com

Copyright © 威海市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23517号 鲁公网安备37100302000297号
微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