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高区、经区科技局,临港区科技金融办,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产业科技局:
根据《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管理办法》(威人组发〔2018〕8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地合作人才是指在本市和驻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培养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其他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的科技人才。
二、申报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大学共建)项目,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
2.在我市创(领)办企业或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3.积极推动或直接参与技术转移转化,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
三、申报人应提交《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申报书》(附件一),并以附件的形式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证书;
2.获得的人才荣誉证书;
3.承担的科技计划任务书或验收证书;
4.取得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
5.企业的营业执照;
6.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合同或协议;
7.企业近三年经济效益情况证明;
8.推进或参与技术转移转化活动相关证明;
9.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申报人员参与合作项目的依托单位向所在区市、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各区市、开发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论证和审核后,推荐上报市科技局。本次申报不限名额。
五、请各区市、开发区科技部门于10月24日前将《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申报书》一式5份(加盖公章)、推荐汇总表(附件二)1份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李忠磊、王雅迪;联系电话:5813924。
附件:
威海市科技局
2018年10月12日
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0-2号 联系电话:0631-5894088 邮箱:whkjfw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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