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政策专项项目的通知》(鲁经信改〔2016〕364号)要求,经各市经信、财政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形成2016年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拟补偿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经信委原材料产业处和省财政厅工业贸易处联系。
联系电话:省经信委原材料产业处 0531—86062575
省财政厅工业贸易处 0531—82669521
附件:2016年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拟补偿企业名单
2016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