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高区、经区科技局,临港区科技金融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根据《威海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和2015年组建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对2013年组建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验收评估”工作,对2009年和2013年通过验收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动态考评”工作,(详见附件名单)。安排如下:
一、依据
依据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材料、建设计划任务书、《威海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等件。
二、检查、验收和考评方式
采用中心自查,主管部门初审,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三、相关要求
1、各主管部门组织参加中期检查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要求认真填报《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期检查自查表》(附件4),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形成完整成套材料,简装一式两套。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规划与科技条件科。
2、各主管部门组织参加验收评估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要求填报《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申请书》(附件5)和《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建设工作报告》(附件6),并附上《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任务书》及其他所有证明材料,形成完整成套材料,简装一套,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规划与科技条件科。
3、各主管部门组织参加动态考评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要求填报《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考评自查表》(附件7),并附所有证明材料,形成完整成套材料,简装一套,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规划与科技条件科。
4、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材料的准备工作,后续评审以材料为主要依据,对于评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优秀的将给予资金支持。各主管部门对参加验收评估和动态考评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和时效性。完成初审检查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初审意见汇总表(见附件8)。
5、各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上报时间:环翠区(9月19日上午),高区(9月19日下午),荣成市、文登区(9月20日上午),乳山市、市直(9月20日下午)、临港区、经区(9月21日上午),请各主管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按时报送。
6、如有特殊原因,工程中心未能按期完成组建任务的,须由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延期验收的请示,如有依托单位更名的也需一并报送纸质更名申请。
7、评审及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隋向辉 联系电话:5819713
附件:
1、2016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期检查名单
2、2016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名单
3、2016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考评名单
4、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期检查自查表
5、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申请书
6、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工作报告(参考提纲)
7、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考评自查表
8、2016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和动态考评初审意见汇总表(各主管部门填报)
附件 :2016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期检查、验收、动态考评附件.zip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1日
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0-2号 联系电话:0631-5894088 邮箱:whkjfwy@126.com
Copyright © 威海市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23517号 鲁公网安备37100302000297号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0-2号
联系电话:0631-5894088
邮箱:whkjfwy@126.com
Copyright © 威海市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23517号 鲁公网安备371003020002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