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文登区、乳山市科技局、财政局,高区、经区科技局、财政局,临港区科技金融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威发1号文(《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鲁发〔2015〕1 号文件精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引导推进我市科技型家庭农场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威海市科技型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有市场经营主体资格。申报主体须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带动周围群众依靠科技致富成效显著。
(二)应用现代科技效果明显。具有一定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水平,有较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与科研院所联系密切,与有关专家建立紧密联系,有正式技术合作协议,在当地具有较高生产技术水平,能发挥科技示范作用。
(三)具有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能力。注重农业标准化生产,注重发展农业机械化,注重农业信息化建设,注重农产品质量管理;有显著的农业集约生产、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特征,生产效率较高。
(四)具有区域优势特色。能够充分挖掘当地区域农业产业资源及优势,实现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能够依靠科技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的农产品有突出的产业特色,经营的产业有较高品质、较高附加值。
(五)规模
1、种植型家庭农场。粮食集中连片种植100亩以上;蔬菜类、苗木花卉、优质林果类露天种植50亩以上,设施栽培30亩以上。
2、水产养殖型家庭农场。特色水产养殖水面100亩以上,标准精养50亩以上。
3、畜禽养殖型家庭农场。具备固定的场地场房。猪、羊等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20000羽以上,蛋禽存栏5000羽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
4、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采用生态循环种养结合模式,主要产业规模达到种植业、水产业和养殖业标准下限的70%以上。
5、休闲观光型家庭农场。发展农业休闲观光园、农家乐100亩以上,且配套设施齐全。
二、申报材料
1、威海市科技型示范家庭农场申报书;
2、相关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与依托科研或技术推广机构合作证明,行业许可证,农场主学历证明、农业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格证明、土地(海域)使用证明、代表性农产品检测报告、生产记录复印件等;2014年度财务报表,2015年新注册的家庭农场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时登陆威海市科技局网站威海市科技发展计划申报系统,完成单位注册、材料上传。
申报单位向所在市、区科技局提出申请,市、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论证和审核后,推荐上报威海市科技局。
各市区不限额择优申报。
四、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 :2015年5月11日
请于5月14日前将科技、财政主管部门联合推荐文件、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加盖公章)报送市科技农社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茜
电话:5804655
威海市科技局
2015年4月21日
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0-2号 联系电话:0631-5894088 邮箱:whkjfw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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